我市经适房购买满5年补缴差价可交易

濮阳网 2018-01-11 07: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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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家庭人口的增多、子女教育投入的增加及经济条件的改善,如今,面积较小的经济适用住房对一些承购人而言已不再适用。经济适用住房能否买卖、如何买卖,成为不少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随着家庭人口的增多、子女教育投入的增加及经济条件的改善,如今,面积较小的经济适用住房对一些承购人而言已不再适用。经济适用住房能否买卖、如何买卖,成为不少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1月8日,记者自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了解到,对于购买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承购人可以通过向政府补缴差价款的方式获得完全产权,进而实现上市交易。

据介绍,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承购人拿到的是有限产权,不可以上市交易。“为落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退出管理制度,满足部分经济适用住房承购人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通知》(濮政〔2014〕62号)文件精神,对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承购人可以通过向政府缴纳差价款的方式取得完全产权,进而按普通商品住房进行自由买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我市城区共有经济适用住房22142套(其中中原油田6216套),总面积2004415.3平方米,除康居花园、四季花城小区外均达到退出条件。考虑到不同历史时期的政策因素,我市对不同时期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退出实行差别化管理。2007年以前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时按照承购时同等地段、同等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缴纳差价款;2007年以后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时按市场评估价的10%缴纳差价款。承购人补缴差价款时,不再需要提供评估报告。

在办理流程方面,承购人需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满5年证明材料,向市房管部门提出申请,补缴差价款,然后向房屋交易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记者 李振涛 通讯员 胡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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