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濮阳市直初中、小学划片范围公布!

濮阳个人账号 2019-08-07 16: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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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濮阳市教育局发布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划片范围。快看看你家孩子在哪里上学吧!(文末附招生划片范围、咨询电话和招生规模) 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

8月7日,濮阳市教育局发布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划片范围。快看看你家孩子在哪里上学吧!(文末附招生划片范围、咨询电话和招生规模)

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为依据,以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消除大班额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并具体负责市直小学、初中(含区属“五·四”学制学校)招生划片入学工作;市油田教育中心和各区教育部门分别负责各自小学、初中招生划片入学工作。

(二)坚持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一在市城区购房入住的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划片就近入学。二是在市城区租房入住的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指定、统筹协调”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实现应入尽入。三是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招生政策,实行免试入学、依法自主招生。

(三)坚持学制一致的原则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2019年市城区初中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学制招生。一是各区教育部门管理的“六·三”学制初中只招收符合入学条件“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不得招收“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二是市教育局管理的“五·四”学制初中负责招收市直小学毕业生和招生范围内购房入住的油田小学毕业生,入学证件不全的市直小学毕业生和区属“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三是市油田教育中心管理的“五·四”学制初中负责招收油田小学毕业生和招生范围内购房入住的市直小学毕业生,入学证件不全的油田小学毕业生由市油田教育中心统筹安排。四是“五·四”学制初中在完成学区内“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招生任务后,如有空余学位,根据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和学生家长意愿,也可招收学区内购房入住且教育部门批准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招生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独立编班。

(四)坚持“计划招生、均衡编班、控制班额”的原则。市城区各级教育部门要综合考虑辖区内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招生规模等诸多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和划片范围,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当地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班额规定,原则上小学、初中招生班额均为50-55人。个别学校如因生源较多、规定班额容纳不下,片区又无法调整,确需扩大招生计划的,必须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但学校总办学规模原则上不得突破政府核定的办学规模,招生班额不得突破55人。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城区各级教育部门和招生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

(六)坚持“控辍保学、公共服务全覆盖”的原则。依法保障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应入尽入。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学(包括现役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政府认定的问题楼盘业主子女、港澳台胞侨胞子女等),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2019年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时间

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为8月15—25日。其中,市直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15日-17日,市直公办小学招生时间为8月20日-23日。各区教育部门和市油田教育中心管理的小学、初中招生时间在规定的市城区招生时间内自行确定。

五、招生范围

(一)市城区各级教育部门管理的小学,分别负责招收划片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初中(含开发区实验学校初中部)负责招收划片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划片范围内购房入住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由市教育局根据“招生原则”统筹安排。

(三)市油田教育中心管理的初中负责招收划片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

(四)华龙区、开发区管理的初中分别负责招收划片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

(五)市油田教育中心和华龙区教育局重叠招生区域内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由市油田教育中心和华龙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

(六)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的开德中学负责招收划片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和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

(七)濮阳工业园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原则上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到原移交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安排,工业园区教育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招生缴验证件

(一)市城区购房户入学缴验材料

1.购房实际居住的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②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宅基证,房屋抵押由相关部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下同);③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只限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

2.购房实际居住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②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③购房发票;④水、电、气缴款发票(水、电、气缴款发票有其一即可);⑤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只限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

3.购营业房自主经营并在营业房实际居住的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②营业房产权证;③购营业房发票;④经商营业执照;⑤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⑥房管部门出具的无商品房证明;⑦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只限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

4.祖孙三代共住房人员子女入学(指学生父母双方在市城区无固定房产,户口随父或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口簿且在市城区共同居住者),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祖孙三代家庭户口簿;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③房管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④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只限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

5.购房尚未实际居住的人员子女入学(政府认定的问题楼盘除外),统一先按“租房”划片入学,待实际居住后再按转学进行安排。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薄;②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③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④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出具的借读证明(只限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

6.城中村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薄;②房屋产权证(如无房屋产权证,可由村委会出具居住证明)。

(二)市城区租房户入学缴验材料

1.市城区户籍租房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薄;②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廉租房相关证件);③房管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2.非市城区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等租房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薄;②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廉租房相关证件);③公安部门登记的市城区居住证或暂住凭证;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市城区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⑤务工人员需提供在市城区用工单位发放的至少近6个月的工资表或社保交费票据;⑥经商人员需提供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⑦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出具的借读证明。

(三)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学缴验的材料

符合招生入学优待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政府认定的问题楼盘业主子女、港澳台胞侨胞子女、2014年之前教育部门或学校与城中村委会签订的有效占地协议生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提供证件。

七、招生办法

(一)市直公办小学

市直公办小学招生,采用市直小学审验证件和入户核查,市教育局复查的办法进行招生。一是参加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持招生缴验证件直接到划片小学报名登记,接受入学条件审验核查,经审验核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市教育局复验。复验合格的适龄儿童,由市直小学直接录取;市直小学审验核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要一次性说明原因,并指导适龄儿童家长及时到其所划片小学进行重新报名登记,接受入学条件核查。二是市直小学招生区域内未参加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需持招生缴验证件于8月12日-13日到市教育局招生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确认,经确认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依据《濮阳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网上报名等事项的通知》(濮教发〔2019〕129号)规定,原则上不在享受市直小学划片生待遇。三是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符合入学条件且未按时到划片小学缴验证件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入学。四是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秋季开学前适龄儿童家长必须到划片小学提出申请,并报当地教育部门备案,否则不予安排学位。五是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学,由相关部门确认后,市教育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排。

(二)市直公办初中

市直公办初中招生,采用市教育局对小升初学生网上报名信息和入学证件初审,市直初中现场审验证件和入户核查的办法进行招生。一是参加网上报名的市直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负责收缴招生报名有关证件,市教育局抽调专业人员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并依据审验结果和划片招生方案将小升初学生名单通过招生报名系统分配到各初中。市直各初中对分配的学生入学证件进行现场审验和入户核查,经审验核查合格的学生,由市直初中通过招生报名系统统一录取。经审验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要一次性说明原因,直接退回市教育局重新认定再分配。学校最终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市直各初中统一调取新生入学档案并发放入学通知书。二是参加网上报名的非市直小学毕业生,先由市教育局根据招生报名信息和招生划片范围,直接将小升初学生名单分配给各初中。再由市直各初中负责收缴证件,现场审验和入户核查,并将审验核查结果报市教育局。最后,由市教育局抽调专业人员到招生学校进行复审。各初中根据市教育局复审结果,通过招生报名系统统一录取,并调取新生档案,发放入学通知书。三是市直初中招生区域内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需持招生缴验证件于8月12日-13日到市教育局招生服务大厅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经确认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依据《濮阳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网上报名等事项的通知》(濮教发〔2019〕129号)规定,原则上不在享受市直初中划片招生待遇。在招生规定的时间内,符合入学条件且未按时到划片初中缴验证件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入学。五是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升初学生,因病因残等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秋季开学前学生家长务必到划片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当地教育部门备案,否则不予安排学位。六是参加网上报名,但证件不全的市直“五·四”学制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学,由相关部门确认后,市教育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排。

(三)市油田教育中心和区属公办学校

市油田教育中心和区属管理的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办法,可参照市教育局管理的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办法制定本辖区招生办法,但不得违背2019年市教育局出台的有关招生政策。

(四)市城区民办学校

市城区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入学,依法自主招生。各民办小学、初中要优先招生具有市城区学籍或户籍的学生,有寄宿条件的可跨区招生。严禁市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招生、超班额招生、提前组织招生、违规考试招生。

(五)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和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同步进行。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持残联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所属片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对确实不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对重度智障、脑瘫等客观原因不适合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实行“零拒绝、全覆盖”,保障每名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八、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和谐稳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教育满意度,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市城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招生政策措施,强化责任担当,确保2019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排名前列责任人。要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加大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和释疑工作,引导学生家长按照要求和划片范围送其子女按时入学,防止盲目择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入学优待政策,做好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学工作,解决好问题楼盘业主子女、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贫困家庭子女、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城中村占地协议生入学等问题,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及时化解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设置招生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和谐稳定。

(二)严肃招生纪律,强化监督问责。市城区各级教育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濮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濮教〔2019〕14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治理择校的通告》和市教育局“十二项严禁”招生纪律。全面落实《濮阳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工作方案》,采取必要措施,严格控制大班额学校招生规模,确保2019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班额不超过55人。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招生期间,纪检部门和市教育局将组成监督核查专项组,对学校招生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核查,学校违规招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将按有关规定分别对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因学校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或违反招生规定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民办学校违反招生政策,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限期改正、取消扶持优惠政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核减下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市城区各级教育部门要于2019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检查,对于存在违规招生行为和起始年级存在大班额的学校予以通报追责。

(三)加强学籍管理,确保人籍一致。市城区各级教育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学籍管理的严肃性,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在规定时限内为学生办理好学籍注册或接续手续。严禁招收新生入学不建立学籍档案;严禁空挂学籍和学籍造假;严禁不按规定为违规接收的学生办理转接学籍档案等行为。

(四)公示招生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市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录取名单于8月25日前要通过校务公开栏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新生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于8月28前发放到每名学生或其父母手中,确保9月1日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名学生按时入学。

市教育局招生举报电话:8991730、8976899。

  附件:1.2019年市直初中招生划片范围及咨询电话

            2.2019年市直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及咨询电话

            3.2019年市直小学、初中招生规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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